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證金扣除事項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無息返還。
交易過程中,若意向受讓方發(fā)生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無故不推進交易、放棄受讓或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等違約行為,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相關條款的約定,采取扣除保證金、主張相應的賠償責任等處理辦法。
2、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并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轉讓公告內容及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現(xiàn)場勘察、查閱由委托方提供的標的相關的檔案文件等),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署《網絡競價成交確認書》、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逾期交接標的資產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委托方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
3、意向受讓方遞交申請則視同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自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網絡競價成交確認書》,并在《網絡競價成交確認書》簽署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
(2)同意按標的資產現(xiàn)狀進行受讓,在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現(xiàn)狀、瑕疵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委托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與風險,同意若發(fā)生以不了解標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拒付交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標的資產、因自身原因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委托方有權扣除已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3)同意在交納成交價款及交易費用后5個工作日內,于廣州市黃埔區(qū)果園一路東摩登大廈鼎盛文化藝術中心,提取成交標的,完成標的資產的交割手續(xù)。超過交割期限仍未領取標的的,委托方及山東產權交易中心不再承擔相應保管責任,受讓方應承擔標的的毀損滅失的風險以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標的交割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在標的交易、交割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稅費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5、交易過程中,因國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導致交易無法繼續(xù)進行的,交易相關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責任;
6、受讓方同意按成交金額的2%向山東產權交易中心交納交易服務費。 |